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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药申报九成原始资料有假

2000-01-20 来源:生活时报 李新 我有话说

本报北京1月19日讯(记者 李新) 随着一系列鼓励创制新药政策的出台,我国新药研究申报中的低水平重复现象得到初步控制。与1998年相比,1999年独家申报新药比例增加2倍。重复申报数量降低83%。然而,与此形成鲜明反差的是,有关部门在检查中发现,近95%的新药申报资料不合格或存在不同程度问题。据悉,这些单位很快将受到严肃处理。

记者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了解到,低水平重复研究、重复生产、重复建设是阻碍医药技术进步和企业升级的重要因素,也是药品质量得不到保证的主要原因之一。为此,1999年,国家药监局采取了延长新药保护期、建立优先评审制度、调整新药申报受理截止日期,以及对简单改变剂型的新药、其它同一品种申报单位超过3家的新药,原则上不再受理技术转让申请等一系列措施,使新药研究申报中的低水平重复现象初步得到控制。1999年与1998年相比,独家申报新药的比例从20%提高到60%;重复申报同一新药的家数从120家减少到18家。

在地方药品监管部门的协助下,国家药监局组织有关专家,对1998年申报的2756个化学药品、中药新药品种的原始资料进行了全面复查。结果符合规范要求的仅占5.59%;存在不同问题的占90.13%;不合格的占4.28%。还有一部分企业听说要复查申报原始资料,自觉肯定不合格,已先将资料自行撤回。国家药监局局长郑晓萸今天表示,近期将对个别肆意造假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予以严肃处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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